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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39歲伏性女子在市區開設卡拉OK店,雇大陸籍50歲林姓女子在店內陪酒,林女去年10月晚間11時,見喬裝男客的4名員警入內消費,提議玩擲骰子脫衣遊戲。她不到一小時,脫光身上衣服,全身一絲不掛,在包廂內大跳熱舞,取悅4名員警。警方待時機成熟,表明身分,將伏女、林女帶回詢問,伏女訓時否認犯行,「我不知道林女全裸跳舞,店內沒有這種服務」。林女則供稱,有在卡拉OK店脫衣跳舞,「我是酒喝多了,才會這樣做」。警員作證時指出,包廂門是關著,不知道能不能鎖,檢方認定林女全裸跳舞時,包廂僅供消費客人使用,並非公共場所,不構成妨害風化要件,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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